项目编号: | JYXJXX |
项目名称: | 南昌县东新乡东岳村安置房一期3栋X—X-1商铺十年租赁权 |
标的名称: | 南昌县东新乡东岳村安置房一期3栋X—X-1商铺十年租赁权,挂牌价X,X.XX/月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X | 法定代表人:X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X,其中固定资产X,流动资产X,无形资产X,其它资产X | 负债总额X,净资产X。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X,负债总额X,净资产X,营业收入X,利润总额X,净利润X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X年X月X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X年X月X日 |
延期处理方式: | 1.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
项目简介: | 一、项目挂牌价格:第一年租金为XX/月。 二、项目基概况: 1、南昌县东新乡东岳村安置房一期3栋X—X-1商铺十年租赁权,该商铺X体出租,租赁面积约X㎡【3栋的X面积约X.X㎡;X面积约X.X㎡;X面积约X.X㎡;X面积约X.X㎡;X面积约X.X㎡;X-1面积约X.X㎡】,第一年租金为XX/月(XX/年),交易保证金为XX,房屋租赁押金为5X。 2.标的当前状态:该批商铺现为毛胚状态。 3.免租装修期约定:免租装修期为2个月,装修期不计入租期内。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意向承租人须在申请承租前、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样本,一经报名即表示知晓和认可《租赁合同》内所有内容。 2.挂牌项目按实际现状出租,意向承租人一经报名即表示已知晓标的物现状。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X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南昌县公共X(以下X)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竞买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竞买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竞买本项目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简介。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X ①未竞得X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X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即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向出租人支X交易佣金后,由出租X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X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X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南昌县公共X”的指定账号转账支X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X对入账到非“南昌县公共X”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X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X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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