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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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年 X 月 9X管理人向本院提出《关于债务人财产不X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管理人称,截止 X 年 X 月 9 日,本案已发生破产费用 X X,均由管理人垫付,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名下尚未发现任何有效资产,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请求本X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本院认X《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X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经管XX名下可供X配的财产X管理人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X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 X 年 X 月 9 日裁X破产X的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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