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北区市政设施管理所(重庆市江北区公共X)(采购人)委托对江北区错时共享停车位施划及技术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X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X X)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X) | 数量 | 小计(X) | 采购目录: 城市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X | 1(项) | ¥X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至少具有停车设施规划设计、停车设施建设与施工、停车设施系统安装与调试相关业绩其中一项。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X-X-X XX
报价截止时间X-X-X XX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签字盖章完X的响应文件pXXXXX填写的报价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一致,若不XX填写的报价为准(本项目不再另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准确无误,清晰可见)。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X 天
2、实施地址:X2a="">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须体现车位施划单价,最终按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
(二)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三)投标报价应包括拟供运行及维护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企业运行、货物、安装、运输、服务、售后、验收、仓储、人员、保险、税金、技术服务等所涉及的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表中的报价,是指供应商中标后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各种直接费、间接费、税金、保险、运杂费等)和利润等一切费用的综合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X考虑其中的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履约或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三)付款方式:
(一)在完成《江北区错时共享停车方案编制》、《江北区共享停车合同示范文本》结束后七日内支付XX(大写X);
(二)完成全部共享停车施划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X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X"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X%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X提起诉讼;交易X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市政设施管理所(重庆市江北区公共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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