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江苏 2024-09-30
标的企业名称 | X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X江市丹阳市(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港口东路X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 |
成立日期 | X-X-X | 注册资本 | X.XX(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X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XMADHLWBWXM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X | X.X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X) | X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无 | ||
X年X月X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X | 0.X | 0.X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X.X | -X.X | X.X | |
其他披露内容 |
1、为保护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向北交所提交《保密承诺函》(联系人:X系电话X)、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后方可查阅在北交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并且须一次性查阅完毕,不可拍照、复印相关材料。 2、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XX,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实缴出资,转让方未实缴部X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X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X江市丹阳市开发区港口东路X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 | 成立日期 | X-X-X | |
注册资本 | X.XX(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X.XX(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X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XMA7EDUNYXU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X.X%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X.X%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X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XMA0GBL5FX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X | 批准日期 | X-X-X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挂牌转XX%股权的函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XX%股权 |
转让底价 | 1,X.XX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X.8X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X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X,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我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我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我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X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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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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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X.XX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X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X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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