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其它 河南 2025-10-27
(X)豫X破3号之二
X 年5月X日X根X的申请,裁定受X的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本院审理。查明X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无财产可供X配,资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且无和解和重X可能性,利害关系人不愿意垫付任何费用。本院认为X资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请求宣告破产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X七条之规定,本院于X年X月9日裁定宣X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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