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湖北 2025-10-24
各供应商:
根据询比文件要求,发布本澄清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交货期条款的模糊性与不合理性
答:本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X日。因本项目家具须配合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进场安装,故交货期具体以合同节点工期为准;施工总工期执行主合同及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
2、关于评审标准的主观性与非量化问题
采用的询比采购方式,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X%。
3、关于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问题
答:询比文件中的合同模板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与甲方谈判约定为准。
4、关于其他不合理费用问题
答:本项目总承包服务费为合同签订价格的4%。
5、关于履约保证金形式苛刻问题
答: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或银行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格的X%。
6、关于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条款的模糊性与不公平性
答:取消第一章询比公告1.5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取定,如第二名或第三名不同意经评审的最低价,则根据响应报价的高低顺序选择。
7、本项目采用的是询比采购方式,根据《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规定: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X。
8、本项目采用的询比采购方式,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不足十五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根据询比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2.2.2: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澄清或修改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本澄清答疑公告不涉及实质性改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更正为响应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X年X月X日9时XX;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X年 X月 X日9时XX。递交地点更正XX号会议室。
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代理机构X(X理)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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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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