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撮镇镇新龙家园一期社区服务中心一、二层商业用房租赁招标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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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肥东县撮镇镇新龙家园一期社区服务中心一、二层商业用房租赁招标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安徽   2025-10-28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肥东县撮镇镇新龙家园一期社区服务中心一、二层商业用房租赁招标公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XX新龙家园一期X一、二层商业用房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XX新龙家园一期X一、二层商业用房租赁

    项目编号

    XADDCJX

    委托方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X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X5XX9X始至X5XXXX止。

    2X络一次性报价期X5XX9X至XX止。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X/年)

    交易保证金(X)

    XX新龙家园一期X一、二层商业用房

    1-2

    钢混

    X.X

    6

    X.X

    1.4

    1.标的位置:XX新龙家园一期X一、二层商业用房。具体位置范围需现场踏勘时向出租方了解清楚

    2.标的房屋权属情况: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本次出租标的房屋按现状出租,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4.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商业

    2.成交后,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全部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3.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为承租人的最高报价,每X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无免租金装修期。履约保证金为租赁期首年前3个月租金之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X累计未满XX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X个月内记X累计未满XX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X个月内记X累计未满XX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X个月内记X累计未满XX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X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X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承租人须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X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X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X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X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公开手续。

    9.特别说明:(1)标的房屋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人需现场实际踏勘待出租房屋,房屋交付后如发现屋墙体、楼地面、屋面及管道渗漏门窗破损、水电等问题需要维修,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2)进行室内装饰必须满足消防验收要求(包括消防喷淋、防火门或防火卷帘、消防箱、防联动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等),不得封堵消防通道。消防报验、验收由承租人负责;(3)房内无消防设施需自备灭火器材;(4)房屋无水、电、气,需承租人自行开户安装;(5)商住楼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等污染项目,不得从事机械加工、废旧物资回收等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其他扰民或有安全隐患行业,不得从事违法项目;(6)此处房屋仅商业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X.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X址:***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安徽政务服务X登录通X跳转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XX址:***指南-主体库登记-《安徽X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X址:***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合肥公共X电子交易系统”。

    2.页面跳转至安徽合肥公共X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X的产权X上登记一栏,在登记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按钮进行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

    开户行:光大X

    账号X

    户名

    开户行:X

    账号:X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继续在“产权交易”栏目中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X-X、X-X)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X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X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X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3.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X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X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X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X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X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肥X深秀路2号肥东X四楼B区;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公开程序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X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转入委托指定账户,由委托依法处理。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超过X日未完成合同公开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5.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承租人不得参加,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X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X深秀路2号肥东X四楼B区,联系电话X-X。(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X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若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X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X-X。

    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人须于《成交确认书》领取将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指定账户收费标准为第一年实际月租金X%交易服务费不足XX的,按XX收取。委托方不支付交易服务费。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X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X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X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X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X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XX址:***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X,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X查询X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X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X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Xt>张凯,联系电话X,X-X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X-X转6-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董洋洋,联系电话X-X

    技术支持

    X-X,X-X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X。

     

    标的所在建筑物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附件1:

    一次性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X络一次性报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相关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一次性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X络一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X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一次性报价期及优先权行使期组成。

    5.报价流程

    1)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

    2)意向方在一次性报价期内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报价。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一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一次性报价期一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一次性报价期结束后,系统将向所有意向方公开全部最终报价。意向方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一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5)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进入优先权行使期:

    A.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以当前系统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人在优先权行使期内未行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买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人在优先权行使期内未行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6)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一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X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7.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X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X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X有权中止项X络报价结果X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X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X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X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X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X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X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在一次性报价期出现异常的,排除异常后恢复报价,恢复报价后一次性报价期不少于1个小时。

    2)在优先权行使期内出现异常的,经优先权人书面申请可行使优先权;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X.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肥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X〕X号

    X.本须知最终解释权X。

     

    附件2:

         

     

     

    合同编号:

     

     

    房屋产权方(甲方):

     

     

    房屋委托方(乙方):

     

     

    房屋承租方(丙方):

     

     

    合同签订地址:Xjustif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座落于 (与公告一致) 建筑面积 (与公告一致) 租赁用途  (与公告一致) 

    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的,责任由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计  年X。免租金装修期: (与公告一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与公告一致)  ¥         X),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方。如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方(不计息);如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X的违约金,方可继续向方进行追偿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不足部X,方可继续向方进行追偿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       X)。递增情况:  。

    (二)方将租金缴至方指定的账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                     ,或按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三)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方缴纳首期租金,计:          ¥      X),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方应于支付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7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方。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方自行承担;

    2、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乙、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X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方。

    2、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方。

    3、对于该房屋内方未经方同意遗留的物品,方收回房屋后,有权自行处置,且无论方如何处置,方不得再向方追究任何权利。

    4、乙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乙双方同意,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方承担;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X改意见。

    2、如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乙双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X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方收取房屋租金丙方支付的房屋租金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X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丙双在不影响方承租权利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无须向方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保证租赁期间内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条: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协调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协调甲方出具收款票据。

    2、方应协调甲方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3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条:方的权利义务

    1、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包括免租金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X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

    3、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如因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方承担。

    5、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乙双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X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应及时书面告之方。

    7、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X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乙双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丙方对此房屋的承租权利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丙三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方自行承担。

    (二)因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方应对方装修部X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X,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方对于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X不X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X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方所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X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乙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X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X 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 X ¥XX)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乙双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乙双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方违约责任

    1、在接到方书面通知后,对确需要进行的主体结构维修、维护,但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2、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条:方违约责任

    1、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成交价格的每天租金/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或相应顺延租赁期限。

    2、租赁期内,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否则须向方支付违约金(¥  三个月租金之和(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X)

    第十条:方违约责任

    1、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13、4、5、6项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的X%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乙双方损失的,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未经方同意,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方还须对损坏部X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经乙方同意后合同解除,同时丙方须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三个月租金之和(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X)。

    4、租赁期内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成交价格的每天租金/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成交价格的每天租金/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X由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X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方重大违约行为,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方负责房屋使用期间的日常维护、安全等,物业、水、电、气、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方承担。如因方拖欠房租或其他违法行为至乙方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等,均由方承担。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且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X(安徽省·合肥市)依法公开合同,并附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

    合同签订地址:X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方执   相关部门留存   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方(章):                        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X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月  日                              月  日

     

     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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