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轻工纺织食品 河南 2025-10-25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X)豫 X 破 9 号
X 年 9 月 X 日,本院根据债权人冯小新申请,焦作X指定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河南省中X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X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之规定,指定河南首鼎律师事务
X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X
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
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X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管理人应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
起 3 日内开展破产企业接管工作,X 日内完成接管,并向
我院提交接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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