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江苏 2025-10-23
为扩大涉企信用服务,提升企业信用获得感,根据省级部门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和《企业信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遴选信用修复指导服务机构1家。面向有失信行为但有主观修复意愿的企业开展公益性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帮助其修复失信记录。指导服务的企业对象不超过X家。培训完成时间为今年年底前,截至年底修复通过率不低于X%。
(二)遴选《规范》宣贯辅导服务机构1家。面向企业开展《规范》宣贯培训和实地上门辅导工作。培训对象不超过X家、上门辅导不超过X家,每家上门辅导不少于3次,指导企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规范》宣贯培训和上门辅导完成时间为今年年底前。
二、遴选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涉企信用服务专业能力和团队、人力资源配备充足,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地区工作任务;
(三)信用状况和社会声誉良好,近三年内无失信记录。
三、申报事宜
(一)申报期限
X年X月X日XX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申请书文本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盖章件)请于申报期限前邮寄达或送达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2.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可单独申报1个项目,也可同时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申报均需提供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四、确定方式
申报单位达到3家或以上,我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工作方案、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按照公平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X别确定1家服务机构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申报单位未达3家,将按规定另行处理。
五、协议签订
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与确定的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服务期内,服务机构不得就信用修复、《规范》培训辅导相关工作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X号新城大厦C座X楼XFX室,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建设处
邮编:X
联系电话:周迟(X)X
电子邮箱:附件: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申请书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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