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河南 2025-10-23
公告
(X)豫 X 破 6 号之一
本院根据何志欣的申请于 X 年 X 月 9 日裁定受理登X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X 年 X 月 X 日指定X担任登X管理人。登X的债权人应在 X 年 X 月 X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通讯地址:X 商 务 5 楼 ; 联 系 人 : 陈 云 龙 ; 联 系 电 话 :X;Xan>。债权X登录中X(通道详见附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X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登封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X 年 X 月 9 日上午 9 时在中X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 X的指派函。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履职工作有异议的,可通过中X“异议处理”X反映并要求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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