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安徽 2025-10-27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GNX-X-X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XX
最高限价(如有):XX
采购需求:
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套) | 备注 |
| 1 | 危重症转运系统、脑功能监护仪 | 1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院方供货通知后X天内。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1在我国关境内注册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
2.1.2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生产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1.3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产品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1.4供应商非所投产品制造商时:若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若投标产品在《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但需要投标文件中提供目录或说明;
2.2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X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X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3日XX
地址:Xan>
方式:在线下载
X年X月X日X点XX(北京时间)
地址:Xn>X”(***/spa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招X(***安徽XXX址X(***/p>
2.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XX址:招标公告(签章).pdf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