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5-10-22
芜湖市镜湖区荆山X 部X房产 X体转让 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X社会X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X、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X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X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企X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X竞价交易规则》X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 一 ) 转让标的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荆山X部X房产。( 标的编号: NXFCX )
(二)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转让的 芜湖市镜湖区荆山X 部X房产, 位于芜湖市镜湖区荆山X,东临笃行路、南临利民东路、西至河流、北临江源路 , 总建筑面积合计 X,X.X平方米,钢混结构,用途为商业、其他,约建于X年,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主要X布在 荆山X 北建筑 A楼、 荆山X 北建筑 B楼、 荆山X 南建筑内。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具体房屋明细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皖天恒估价其字( X)第X号)。
(三)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相关房产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本次评估将土地使用权性质设定为出让,本次转让标的成功转让后,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缴,与受让方无关。
2、本次转让标的所涉相关房产目前已移交芜X(以下简称“运营管理方”)负责管理运营,且已X续对外出租。意向竞租方若需对转让标的相关房产的对外租赁情况(包括不限于租赁房产租金、面积、租赁期限等)开展现场尽职调查,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尽调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将通知现场尽调的具体时间。
3、本次转让标的如非运营管理方成功竞得,则由转让方负责解除转让标的原运营管理关系,并由 转让方协调 运营管理方,负责受让方与转让标的相关房产的承租方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相关内容原则以原租赁合同内容为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除外。自转让标的产权变更之日起,租金归受让方所有。
对于 运营管理方 已提前收取的属于受让方的租金、履约保证金 /押金(如有),转让方将协调 运营管理方 另行支付给受让方,后续租金由受让方自行收取。
4、意向受让方如需勘查转让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勘查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查时间。
三、转让方
芜湖市镜X建设管理处 。
四、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芜湖市镜湖区 X建设管理处 。
2、评估机构: 安X。
3、评估基准日: X年8月4日。
4、资产评估名称及文号: 《房地产估价报告》(皖天恒估价其字( X)第X号)。
5、 估价 对象: 芜湖市镜湖区 X建设管理处 拥有的位于芜湖市镜湖区荆山X商业X售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 X,X.X平方米。估价对象的财产范围包含房屋及所X摊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价值、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6、资产评估结果: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X(¥X,X,X.XX)。
7、评估备案机构:镜湖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 人民币 X,X,X.X X 。
2、标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 1)自 《产权交易合同》 生效之日起五【 5】个自然日内, 受让方 支付首期款,首期款的金额不低于转让标的转让价款的 X%。
( 2)自 《产权交易合同》 生效之日起十【 X】个自然日内, 受让方 付清转让标的剩余转让价款。
( 3 )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X。
( 4 )本次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应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 、与标的转让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X、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X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建筑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办理 情况 、 运营管理情况、租赁 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X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 3 )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照《资产评估报告》赴标的现场对标的 所涉房产 现状进行充X了解、核实( 意向 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X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
( 4) 意向受让方承诺: 对 “本次转让标的相关房产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本次评估将土地使用权性质设定为出让,本次转让标的成功转让后,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缴,与受让方无关。”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 5)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所涉相关房产目前已移交芜X(即“运营管理方”)负责管理运营,且已X续对外出租。”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同意本次转让标的如非运营管理方成功竞得,则由转让方负责解除转让标的原运营管理关系,并由转让方协调运营管理方,负责受让方与转让标的相关房产的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相关内容原则以原租赁合同内容为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除外。自转让标的产权变更之日起,租金归受让方所有。对于运营管理方已提前收取的属于受让方的租金、履约保证金/押金(如有),转让方将协调运营管理方另行支付给受让方,后续租金由受让方自行收取。
( 6 )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 同意 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 的 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 ( 对于租赁状态的房产,按租赁的现状移交 ), 具体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 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及期限完成转让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或视同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 7 )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 8 )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X成交价款。
( 9 )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X )意向受让方承诺: 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各方各自承担。
( X )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方在安徽长江产权X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 X )意向受让方承诺: 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 X )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 X ) 意向受让方承诺:对《产权交易合同》 (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 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转让信息
(一)公告期
自 X 5 年 X 月 X 日至 X X 年 X 月 X 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 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
(三)报名时间
自 X 5 年 X 月 X 日至 X 5 年 X 月 X 日 , 每工作日 8X至XX,XX至XX。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2,X,X.XX 。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XX前,将交易保证金足额交纳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资金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 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a.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X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e.意向受让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受让方发出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受让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受让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受让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受让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 ) 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认X “不合格意向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受让方为非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转让标的转让底价视为转让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 4)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芜湖市弋江区南瑞街道利民路 X号碰头荟SOHO公寓楼X、X楼)。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 七 )交易方式
X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 八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 九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 X(www.ejyX.coX竞价交易X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 X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十)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 X,X.X X。
自由竞价时间: X年 X 月 X 日 9X至X年 X 月 X 日 9 : X。
延时竞价周期: X秒。
(十 一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 转让标的转让价款 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 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X
联 系 人:X 李 经理
联系电话: X-X X
联系地址:Xt face="宋体"> X号碰头荟SOHO公寓楼X、X楼
芜湖市镜湖区荆山X部X房产转让
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X站(
***。
公告附件:
X-报名时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pdf
X-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X-保证金帐户及付款要求.pdf
X-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样本).pdf
X-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芜湖市镜X建设管理处
X 5 年 X 月 X 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