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山东 2025-10-25
公告
(X)鲁X强清X号
本院于X年X月X日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济南市章丘区市场X申请X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大成(济南)X日内,向X的清算组(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4号楼8层,联系人:X律师:联系电话X、X)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未在上述X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被申请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被申请人的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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