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西藏 2025-10-24
1.招标条件
本X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已由西藏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聂发改社发【X】X号文件批准建X,X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性质:新建;
2.2建设地址:X2.3标段划X:本项目划X一个标段;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藏医X综XX患者食堂一栋X.X卫生院改造X.X㎡,以及相关附属X消毒供应室洁净装X综合门诊楼洁净装X住院楼洁净X综合楼洁净装修面积X.X平方米,白雄乡卫生院洁净装修面积X.X平方米,永曲乡卫生院洁净装修面积X.X平方米(最终以概算批复文件为准)。
2.5招标X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全阶段服务工作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②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等;③设X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XX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④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计划工期X个月(冬休期除外)。
2.7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X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X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X)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采购资质: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X施工总承包X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应X专业X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X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X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3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XX“企业信息”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除采购企业外均须符合要求)。(项目备案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X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执行)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X施工总承包X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X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年X月X日X时XX至X年X月X日X时XX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西藏自治X(***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X年X月X日X时XX,地点为西藏自治X(***
5.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X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X》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开标时间点准时参加本项目不见面开标会议。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达线下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投标单位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文件解密后XX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X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投标人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X完善信息和相关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7.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X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X]X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5按照中共那曲市X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X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X〕9号)文件“中标候选人前三名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在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具无欠薪证明”,并提交至招标人。
7.6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X]X号)、按照中共那曲市X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X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班[X]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①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②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X账管理;③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7.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X]X号)的规定要求。
7.8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X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X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联系方式 地址:X6号 联系人:X/p> 电 话X 招标代理机X 地址:X/p> 电话X/X-X(请在工作日内拨打)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