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
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5)X站(***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纸质版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已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予以退回: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未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X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X.1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X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5.2异议、投诉处理,5.2.1异议处理:(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5.2.2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X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X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X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X〕X号)、交通运输X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