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冶金矿产原材料 四川 2024-08-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X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X4年8月2日-X4年8月X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X-X
通信地址:X
邮 编:X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X公司宜宾市叙州区普和新区地块红线内DX马鸣溪支线输气X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审批〔XX〕X号 |
X4年8月2日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