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上海 2025-01-16
其他 | 名称 | X持有的抵债资产 | ||
计量单位 | 件 | 所在地 | ||
型号 | 数量 | X |
转让方名称 | X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X时前递交受让申请,并将【X】X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X。 2、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X。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须到实地查看标的资产现状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现场踏勘确认函》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电签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充X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等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以未踏勘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以此要求转让方或北交所承担任何责任;(4)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本方应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实物资产交易凭证》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5)受让方应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X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受让方应自行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资产移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7)受让方须按照成交金额的1%交纳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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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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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安排 |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时间:项目公示期间的工作日;预展地址:X受让方由转让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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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资产描述 1、依据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X)沪X民初X号民事调解X被查封在转让方处的标的资产所有权归转让方所有。 2、标的资产共计X件,价值金额X余X,包含男女服饰、包包、童装、鞋类、配饰等。其中包类约X余件、男装、男鞋类约X余件,女装女鞋类X余件,首饰配饰类约X件,腕表类约X件,童装童鞋类约X余件,运动服饰类约X件。其中:包类(除大品牌包包为X新)基本全新;男女装、鞋类、童装等全新;腕表类(除大品牌为X新)全新;饰品基本全新,配饰类(围巾等)全新。 3、标的资产目前存放于上海龙X。 二、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X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公示清单以外的实物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意向受让方应在预展期间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信息发布所载照片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 2、本项目挂牌资产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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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X) | X.X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X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X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4)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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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X;(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被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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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 附件: 资产清单.xlsx ,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doc , 《实物资产交易合同》.doc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X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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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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