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山西 2024-11-14
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供货量,每月对帐一次,乙方以甲方的收料单为依据,与甲方有关部门进行核对,每月月底为对账日,乙方应在对账日办理上月送达工地货物的结算对账。每月按票结一次货款,按甲方结算程序进行结算。 计量方式:以双方签认的实际供货量为结算依据。 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后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无误,甲方向乙方开具所供货物的等额发票,核对无误后3个月内支付货款。(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支付过程进度款时,预留与票面金额一致的增值税额,待供应商纳税申报完成,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申报表,一个月内支付预留金额。末次货款支付时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预留与票面金额一致的增值税额,待供应商纳税申报完成,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申报表,6个月内支付预留金额。) 验收方式:达到甲方现场验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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