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303破4号莆田市涵江区聚鑫贸易有限公司证照、印章遗失作废声明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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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闽0303破4号莆田市涵江区聚鑫贸易有限公司证照、印章遗失作废声明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4-11-13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4)闽0303破4号莆田市涵江区聚鑫贸易有限公司证照、印章遗失作废声明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X证照、印章遗失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X小时前 公 X管理人

    X证照、印章遗失作废声明

    X年3月4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X)闽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X对被申请人X的破产清算申请,X审理。X年3X作出(X)闽X破4-1号决定书,指定X作为X管理人。

    因管理人至今未接收到X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管理人在此声明:X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含法人章、财务专用童等)均遗失、作废。在X年3月4日以后加盖X印章的文件均不具有合法性,管理人均不予认可。

    特此声明。

    X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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