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能源 广东 2024-11-12
招标项目名称 | 韶关市浈江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设计(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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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韶关市浈江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设计(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浈江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已于X年X月X日在广东X(***/index)、全X(广东省·韶关市)(***n/#/X/index)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 X-X 页第三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全部内容更正为:
1、承包方式
中标人以中标价按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设期的服务内容,不允许转包和X包。双方约束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合同价款支付办法及结算原则
2.1X按中标人的中标下浮率结算,中标下浮率即为合同结算下浮率。
2.2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2.2.1XX标段实施,设计费按已实施实际工作量进行支付,标段内容请参考可行性研究报告。
2.2.2设计费支付:
(1)每个标段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确X已实施的总设计服务结算价,设计单位提交本标段最终报告后,待施工完成开展结算审核时,经韶关市浈XX审定结算价后,支付X已实施总设计服务结算价的X%。
(2)缺陷责任期满后(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2.2.3双方共同确认: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相关付款程序严格遵X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甲方向财政部门递交支付本合同款的相关材料,递交之日视为已履行本合同支付款项义务。如因财政部门审批原因或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请款导致不能如期支付款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2.2.4在每次支付合同价款前,设计单位需缴纳相应的违约金(若有)。
2.2.5承包X款发票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X款。
2.3 结算原则
2.3.1设计费用结算原则:
中标下浮率即为设计费的结算下浮率,结算时按经韶关市浈XX审定标段的总建安费结算价取设计费后计算(同最高限价计算方式),
即:
A标段设计费结算价=A标段已审定的的建安结X勘察设计收费标准》(X年版)标准取费后×(1-中标下浮率)。
B标段设计费结算价=(A标段+B标段)已审定的的建安结X勘察设计收费标准》(X年版)标准取费后×(1-中标下浮率)-已支付金额。
C标段设计费结算价=(A标段+B标段+C标段)已审定的的建安结X勘察设计收费标准》(X年版)标准取费后×(1-中标下浮率)-已支付金额。
2.3.2X出现规划重大调X或者重大设计变更,否则设计费不予X出现规划重大调X或者重大设计变更,增加设计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3.3若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长时间(两年以上)暂停或取消,乙方可申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2.3.4根据韶府办发函〔X〕X号精神,设计费最终结算金额以韶关XX审定为准。
二、补充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计算确认函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招标控制价计算确认函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为电子原件,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一、附件二。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X,凡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X
招标代理机构X
X年11月12日
附件名称1 | 附件一:韶关市浈江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设计招标控制价计算确认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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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名称2 | 附件二:韶关市浈江区内涝治理项目可研报告.pdf |
附件名称3 | 韶关市浈江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的澄清及补充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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