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X定于X5年X月X日XX 在“销售交易专场”举办本次小麦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品种:白小麦
数量:X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见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质量及相关要求:详见交易清单。
4.交收地址:X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line-height: X%;color: rgb(X, 0, 0);font-size: Xpx">江苏连云X。
5.备注:标书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质量以仓库大样为准,买方一旦成交,不得提出异议。联系人:X-X。
二、交易资格
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单位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报名单位或自然人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三、交易方式
1.交易方式:交易市场将通过国家X新X组织交易。会员可通过点击“交易”后选择“江苏”,进入X竞价销售交易专场”参与竞价。
2.本次竞价销售交易起拍价:XX/吨,竞价幅度为人民币5X/吨。交易价格类型为:江苏连云X车板价。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 买卖双方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XX/吨,履约保证金XX/吨,合计共X0X/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X行
账号X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0.8‰向中标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
2.交收方式:买卖双方自主完成交割,买受人凭成交合同,凭身份证明带款或有效汇款凭证到卖方指定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双方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交割完成后一次性清退)。缴款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5日(日历天)内支付全额货款;交割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至X年X月X日。
六、其他事项
《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X,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同相关内容并须切实履行。
七、联系方式
张先生 X-X 南京国家XX: 盛先生 X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交易业务: 张明 X 李佩璇 X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X 会员报名X-X 资金财务X-X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X。 X5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