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第一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澄清说明各位潜在X受修水县第一中学委托,现就修水县第一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现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有关需要澄清的内容如下:一、招标文件中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X年X 月 X 日X 点X X(北京时间)。现变更X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X年X 月 3 日X 点X X(北京时间)二、招标文件中的第六章中的评标方法中第二点评XX评X中业绩情况:投标人自X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的食材配送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材料的得2X,本项最多得6X。 评审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现变更X投标人自X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的食材配送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材料的得2X,本项最多得6X。 评审依据:提供采购合同及该合同期内三个月销售发票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复印件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对以上事项特此澄清,其它内容全部不变,本次澄清说明文件与招标文件不可X割,各投标人须按澄清后的要求做好投标文件,未按澄清说明要求做好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采购人信息名 称: 修水县第一中学 地址:XX 地址:X1栋X室 项目联系人:X 电 话X X二0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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