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四川 2025-11-14
| 自贡市自流井区火车站路X号房产 |
| 标的名称 | 自贡市自流井区火车站路X号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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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GRXSCX-2 | 转让底价 | X.X X |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X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X-X-X |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X-X-X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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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包概况 |
1.本次处置的标的X持有的部X房产(X年第一批),共计7个标的:其中位于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贡井区贡井街盐工新村、自流井区白节滩、自流井区丹桂大街、自流井区五星街的5个标的持有人X;位于自贡市大安区采石路、自流井区火车站路的2个标的XX公司将该2个标的委托给转让方代为处置。
2.标的自贡市大安区采石路X号的不动产证号X自贡市不动产权第 X号、自贡市不动产权第 X号、自贡市不动产权第 X号、自贡市不动产权第 X号。标的的权证建筑面积为X.X㎡、土地总面积X.2㎡,本次转让的建筑面积不变,土地仅转让部X面积,实际转让土地面积X测绘为X.6㎡。 3.标的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居委会X组房产、自贡市自流井区白节滩居委会商业步行街负1层A0-X号房产、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西侧川南干警培训综合楼)交通苑房产,3个标的出租中,标的的承租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标的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远达五星商业城8号楼5、6号房产、贡井区贡井街盐工新村居委会X组房产、自贡市自流井区火车站路X号房产目前空置中;标的自贡市大安区采石路X号临时租用中。 4.标的水、电、气皆通。标的用途为批发X售用地/商业服务、商服用地/商业服务、工业用地/其他、仓储用地/其它等,标的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详见资产信息表、权属证明、不动产测绘报告。 4.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XX时前,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XX.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标的加价幅度0.XX/次,延时报价周期X秒。 5.本次处置标的查看地址:X流井区丹桂大街、自流井区五星街、自贡市大安区采石路、自流井区火车站路。 联系人X先生,联系电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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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包资产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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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概况 |
1.本次处置的标的为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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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自流井区火车站路X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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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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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自流井区火车站路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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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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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X)自贡市不动产权第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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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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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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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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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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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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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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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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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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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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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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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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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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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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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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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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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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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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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有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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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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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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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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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o 自用 ¨出租 o 出借 ¨他人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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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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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有: X/平方米或o业务无法提供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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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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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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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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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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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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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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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0.X X,延时报价周期: X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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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报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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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X、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X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X(***>
2X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X。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X | |||
| 经济类型 | X(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 企业类型 | X | |||
| 所在地区 | 四川 自贡市 自流井区 | |||
| 住所/注册地址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三台寺X号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井国 | |||
| 注册资本 | X,X X人民币 | |||
| 所属行业 | X服务业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X公司 | |||
|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XA | |||
| 批准单位名称 | X公司 | |||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1 | |||
| 批准日期 | X-X-X | |||
| 批准文号 | 1 | |||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X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XX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X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X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X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X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XX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X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X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X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X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X〕X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X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X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X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西南联交所XX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X操作风险。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X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X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X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X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X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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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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