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山东 2025-05-22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根据《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对山东省未中选产品价格进行调X,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X类别及要求 1.中选药品我省为非供X价格调X为不高于同品种本企业中选价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 2X价格高于参比X价格调X为不高于参比制剂价格; 3.同品种X价格调X为不高于我省同品种中选价格。 二、确认调X时间及方式 1.确认调X时间 X年5月X日至5月X日 2.确认调X方式 确认调X期内,登录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g.gov.cn/logiX价格确认调X栏目内查X药品信息,并发起价格调X。 操作路径:招采管理子系统 - 药品采购管理 - 价格治X价格确认调X - 需要调X的药品信息 - 发起价格调X - X价格 - 填写备注信息(非必填项)。 对需要确认调X的价格有异议的,可在需要调X的药品信息后发起申诉。只接受对价格来源依据提出的申诉,不接受其他理由的申诉。属于中选药品我省为非供应省份情XX)代替调价。 三、确认调X相关情形处置 1.属于中选药品我省为非供应省份情形的,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的,调X时间结束及申诉处理完成后统一进行价格调X。 2.X价格高于参比制剂价格、同品 种未过评药品情形的,未按要求进行调X或申诉不成立的, 调X时间结束及申诉处理完成后统一进行暂停处置。 3X后通过“药品采购管X申X申请的,必须X原因及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中明确拟调X后的价格。 四、业务咨询电话 药械交易部X-X(工作日) X年5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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