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审计科组成院内议价小组,于X5年5月X日进行了院内议价,经院内议价小组讨论认可,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 |
拟中选供应商 |
成交金额(X) |
隆阳区大潮办公 9.X |
现将议价结果公示,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X年5月X日),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满无异议,请拟中选供应商到X室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表示感谢。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东院区)
联系方式:总务处X-X
监督电话:审计科 X-X
纪检监察室: X-X
X年5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