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就服〔X〕X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区X初审,区人社部门复审,拟确定陈文良等X人为拟享受X年度第一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第四季度)对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X年2月X日至X年2月X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X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X-XX办公室)
附件:拟享受X年度第一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名单(第四季度)
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X
X年2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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