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5-02-15
X年X月6日,(X)粤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X(以下简称“索康”)破产清算一案,并作出(X)粤X破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东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截至本公示之日所调查获取的资料,共有5笔职工债权,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X,X.XX。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X年2月X日止。
如职工对职工债权清单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X提起诉讼。若职工在上述公示期限内未通过书面形式就职工债权清单记载事项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要求更正的,即视为对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示
X5年2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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