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5-02-15
致X
及有关人员核查债权表通知书
X及有关人员:
X5年2月X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X条之规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管理人经现场送达、电话、短信和X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人员。
管理人特在全国企业破X发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如未联系管理人并提交书面意见,或虽提出书面意见但未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视为对《债权表》无异议。
特此通知
附:《债权表》
X管理人
X5年2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