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四川 2025-02-21
X公司雨X林下经济产业项目征集合作方 |
标的名称 | X公司雨X林下经济产业项目征集合作方 | |||||
---|---|---|---|---|---|---|
项目编码 | DSCQXCX-2 | 挂牌价格 | 3.7% | |||
价格说明 | 3.7%(挂牌支付比例为3.7%,每次最低加价幅度不低于0.1%)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X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X-X-X | |||
是否联合征集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X-X-X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标的基本信息 | ||||||||||||||||||||||||||||||||||||||||||||||||||||||||||||||||||||||||||||||
---|---|---|---|---|---|---|---|---|---|---|---|---|---|---|---|---|---|---|---|---|---|---|---|---|---|---|---|---|---|---|---|---|---|---|---|---|---|---|---|---|---|---|---|---|---|---|---|---|---|---|---|---|---|---|---|---|---|---|---|---|---|---|---|---|---|---|---|---|---|---|---|---|---|---|---|---|---|---|
标的简介 |
项目名称:雨X林下经济产业项目。
|
|||||||||||||||||||||||||||||||||||||||||||||||||||||||||||||||||||||||||||||
征集方简况 | ||||||||||||||||||||||||||||||||||||||||||||||||||||||||||||||||||||||||||||||
|
||||||||||||||||||||||||||||||||||||||||||||||||||||||||||||||||||||||||||||||
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7% | ||||||||||||||||||||||||||||||||||||||||||||||||||||||||||||||||||||||||||||
价格说明 | 3.7%(挂牌支付比例为3.7%,每次最低加价幅度不低于0.1%) | |||||||||||||||||||||||||||||||||||||||||||||||||||||||||||||||||||||||||||||
与合作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征集方指定账户结算。 二、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且收到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则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渠道退还。
|
|||||||||||||||||||||||||||||||||||||||||||||||||||||||||||||||||||||||||||||
合作方须接受或承诺事项 |
意向方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一)合作方须承诺,在参与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X预见项目投资的一切风险。《合作协议》签署后,不论项目存在任何风险,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合作方应保证处理好自身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影响征集方正常运营的法律诉讼或纠纷、风险;如若发生影响征集方正常运营的情况,合作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合作方不得以经营不佳、停水、停电、停气等任何理由向征集方提出各种补偿要求。 (四)合作方自行承担合作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征集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或严重影响征集方社会声誉的,征集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合作方不得将本招商标的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
|||||||||||||||||||||||||||||||||||||||||||||||||||||||||||||||||||||||||||||
合作方资格条件 | 合作方资格条件 |
(一)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与征集方项目投资建设金额相等(XX)或超出的资产作为合作协议项下所有债权的担保,在合作协议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配合征集方将资产在雅安市不X完成抵押担保登记。 (二)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记录,X***失信黑名单”、中X***信被执X***xk/“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意向方须将上述查询结果打印后进行上传,查询时间截止日不早于报名前3个工作日。 (四)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合作方式 |
一、项目合作模式
1.征集方提供雨X林下经济产业项目投资金额约XX作为投资合作资产(最终以项目决算审计报告审定的金额为准);合作方须提供拥有合法使用权的雨X林场林地,用于项目林下经济作物种植,并负责项目建设和完成后的经营管理作为本项目的合作投资资产,与征集方开展合作。
2.合作期限:十年,自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计算。
二、具体合作方式及内容
1.合作项目前期投资建设(建设期1年):征集方、合作方双方委派专人共同组建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团队,主要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投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种苗采购、种植设备购置、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2.项目后期经营管理(后期经营管理期9年):项目建设完成后,该项目资产的日常维护、管护、运营、销售、管理、安全等责任及其费用由合作方负全责,同时接受征集方监督管理,但征集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三、合作收益的约定
(一)在合作期内,合作方在每年1月X日前以博瑞农旅集团总投资额为基数X当年的年度投资收益X竞价结果确定(挂牌支付比例为3.7%,每次最低加价幅度不低于0.1%),且博瑞农旅集团因获得该项目的投资收益需缴纳的税费由合作方承担。
(二)在合作期限届满的X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应当一次性支付征集方所有投资款(征集方投资项目完成后的财务决算报告审定的金额)。合作方支付所有征集方的投资款后,雨X林下经济产业项目林下种植的苗木归合作方所有,同时该资产的维护、管护、运营、维修、安全等责任及义务由合作方自行负责。
(三)投资合作收益起算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在合作期内,本项目收益除按合作协议约定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征集方投资收益以外的其他收益归合作方所有,征集方不承担项目盈亏责任。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担保责任
合作方须提供与征集方项目投资建设金额相等或部X超出的资产作为合作协议项下所有债权的担保,在合作协议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配合征集方将资产在雅安市雨城区不X完成抵押担保登记。 二、交易保证金 意向方应在报名时向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7.4X。 意向合作方若最终被确认为合作方的,该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费7.4X,若意向合作方未被确认为合作方的,西南联交所将全额无息退还。 三、组织交易 (一)公告期限 按照《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X公司委托西南联交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方。 首次公告期限为X个工作日,公X站上持续发布。若首次公告期限届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的,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限,直至征集到合格意向方。 (二)报名和资格确认 公告期内,由西南联交所接受意向方报名并收取交易保证金。公告期结束后,西南联交所对意向方的资格和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齐全性审核,并将初审结果书面告知征集方。征集方在收到初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若征集方对西南联交所的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西南联交所的全部初审意见。 (三)遴选方式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则由征集方与该意向服务方直接签订《合作协议》,投资收益即为挂牌价格。 2.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由西南联交所组织X络正向竞价。 意向方按照正向进行多轮次报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认最终的合作方和年度投资收益金额。 四、合同签订 (一)项目挂牌前,征集方与西南联交所签订《交易服务合同》,约定由西南联交所提供咨询服务、挂牌服务、组织交易服务和资金结算服务。 (二)交易完成后,征集方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间的有关事宜。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7.4 X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X-X-X XXX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X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X雅安X所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X行 | |||||||||||||||||||||||||||||||||||||||||||||||||||||||||||||||||||||||||||||
账号 | X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合作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合作方经本所确认为合作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7.4X);若有余额,在签署合作协议后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征集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征集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征集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合作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征集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合作方经本所确认为合作方后,合作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合作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X.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X相关部门批准的; X.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征集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合作方和征集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征集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披露附件 |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X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合作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 |||||||||||||||||||||||||||||||||||||||||||||||||||||||||||||||||||||||||||||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苗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X-X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李毅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X-X | |||||||||||||||||||||||||||||||||||||||||||||||||||||||||||||||||||||||||||
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X(***.dscq.comX上交易地址,意X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X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X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XX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X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X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 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X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X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XX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X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X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X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西南X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 , 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X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X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X〕X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X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 项目 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 、市场 环境变化 或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 应 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 损失 。 二、 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X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X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 应 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 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 项目 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 其 交纳的保证金可能 不予退还 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投资者在 提交交易申请 前,请认真阅读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
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
、
3X操作风险 。 X 参与交易 , 投资者 可能存在 交易账户信息泄露 、 身份被仿冒 、 操作不当 、投资者终端软硬件 与西南联交所 X 交易系统不兼容 、 终端设备时间与 交易系统 时间不符 X络故障 造成交易失败 、 失误 等 X操作风险 。 4.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 因战争、自然灾害、 通讯故障、电力故X络故障、 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 X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 终结的 ,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 应 自行承担由此 可能 产生的 损失 。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 , 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 、 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 , 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3.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X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 确保 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 审慎做出各项 交易 决策 。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