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北 2025-02-24
公开时间X小时前 | |
职工债权的公示
(X)隆利破管字第X号
X年X月X日裁X破产清算案件,并于X年X月X日裁定将X审理。南和区人民法院于X年1月X日指定河北国途律师事务X管理人。
经管X欠付职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其他费用(以上统称职工债权),职工债权额为0X。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如对本公示所载明的内容有异议,应当自公示之日起X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公示所载明的内容无异议。
管理人联系方式:胡律师X
管理人地址:Xle="font-family:仿宋">9层X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