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江苏 2025-03-11
X江苏省X公司拟对实X(以下简称“苏州乾宁”)非金不良债权项目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修改债务条X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及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特发布本次处置公告。
在实X非金不良债权项目中,我司持有芜湖长城XX合伙)(以下简称“长城润东”)X,XX优先级份额。截至X年3月7日,芜湖长城XX合伙X债权本金X,XX,债务履行期限为X个月,至X年X月X日。
项目风控措施主要X
1、保证担X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实业”)。
2、抵押担保:苏州乾宁以其持有的东方之门项目房产X,X.X㎡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和 1,X 个停车位;X(以下简称“太湖之星”)以其持有的位于苏州市西山的别墅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房产面积1,X.X ㎡,土地面积6,X.X ㎡),向长城润东提供第一顺位的抵押担保。
3、股权质押:东方投资以其持有的太湖之星1%股权;天地实业以其持有的太湖之星X.X%股权与其持有的苏州乾宁0.1%股权,向长城润东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重组收益调X主要内容X
(1)对截止X年9月X日,乾宁置业欠付长城润东的多期已到期但尚未支付的重组收益进展展期,展期至重组到期日(X年X月X日)。
(2)调X重组收益核算日,自X年9月X日起,取消按季支付重组收益的安排,乾宁置业向长城润东申请预留必要经营资金后,剩余全部资金应全部预留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重组收益。全部未支付的重组收益最晚应于重组到期日(X年X月X日)清偿。
(3)乾宁置业逾期支付重组收益产生的应向长城润东支付的违约金,包括:(1)前期延迟支付重组收益产生的违约金;(2)仍逾期尚未支付的重组收益产生的违约金(计算至《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签署之日),于重组到期日(X年X月X日)前向长城润东支付。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标的债权及其担保等具体情况以有关债权文件为准,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不属于X、X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人、担保人为企业的,债务企业及其控股股东X,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凡先前参与X江苏省X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7、国家金融监X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对本项目有意向者可在公告有效期内与本公告联系人沟通。
公告有效期X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或有意向购买资产者,请X联系。
联系人:X经理
联系电话X、X-X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X-X 刘经理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gliu@gwamcc.com
X江苏省X公司
X年3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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