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X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交货地址:X3.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根据辽宁X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X〕X号))
★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内对所有由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修理。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所需配件;产品质量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服务。
★6.质量保证期过后能够提供有偿维修售后服务,原厂维修配件的供应时间至少8年以上。
★7.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8.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9.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
二、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ICG清除率检查仪1台,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设备总体要求:可以量化评估肝储备功能。
2.可对患者的肝血流量进行前后对比。
3.可检测的临床技术指标而非科研指标至少含:药物血浆清除率、药物XX钟滞留率、有效肝脏血流量。
4.与同类产品对比研究结果:药物XX钟滞留率一致性≥X%、有效肝脏血流量≥X%。(请提供对比研究文献或者临床试验报告)
5.检测过程中具备安全提示监测指标:血氧饱和度(SpO2)。
6.检测药物浓度变化的探头检测部位在鼻翼部或腹部,无需粘贴遮光,自动校正。
7.0∽7X钟(含)内获得检测结果。
8.药物浓度测量范围X—Xmg/L,测量精度:± 0.X mg/L。
9.X析仪主机内具有内置电源,电压≥6V,功率≥4Ah
★X.设备具有独立的主机,主机非工控显示一体机,且能从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上的结构及组成上显示。
★X.设备主机重量≤5kg。
X.具备输出检测报告设备,结果可长期保存。
X.中文软件界面,操作简单,可以批量导入检测信息,选定目标受试者,一键开始,一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