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钻路(再生水厂配套段-X(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金钻路(再生水厂配套段-X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X以北区发改基〔X〕X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由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X%,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X,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X,委托代理机构为X。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X.XX,X造价X.XX,建设规模:全长约X米,道路规划宽度为X米,标准断面布置为1.5米(人行道)+1.5米(生物滞留带)+X米(车行道)+1.5米(生物滞留带)+1.5米(人行道)。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X公里/小时,建设地址:X规划宝轴路。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道路、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电力管,海绵,配套路灯、交通、绿化、环卫、候车厅等设施X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次X造价XX。
2.3 施工总工期: X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X:☑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2.6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XX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钻路(再生水厂配套段-X(施工)
(一)投标人:X>☑3.1 具备X施工总承包X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X年1月1日X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X造价X%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 XX)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X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X>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X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X中担任项目负责X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X企业进浙
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X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宁波市江北区公共X
地址:Xunderline;">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X号北楼9楼
联系人:X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柳工
联系电话:X-X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X
地址:Xunderline;">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X号恒凯大厦X室
联系人:X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王静、唐佳萍、陈佳妮、虞礼周、王波
联系电话:X-X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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