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江苏 2024-11-05
X-X年度崇安寺景区广告服务及宣传物料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X-X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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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X-X年度崇安寺景区广告服务及宣传物料制作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X,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X-X年度崇安寺景区广告服务及宣传物料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X.X X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X-X年度崇安寺景区广告服务、宣传物料制作、布置、后期服务,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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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被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为其缴纳的X年8月-X年X月的缴费证明】; 3.1.3 投标人须提供通X站(***渠道查询的X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X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X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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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X年X月X日 X时 至 X年X月X日 X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X”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X”是指:无锡市X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X/TPBidder/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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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 X时XX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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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X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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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
2024-2025年度崇安寺景区广告服务及宣传物料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招标 202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