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西藏 2024-11-01
招标编号X-NQ-X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聂X附属用房翻修民辅警之家项目已由西藏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聂发改基建[X]X号)文件批准建X。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标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X:一个标段;
2.2项目规X1项、阳光棚侧墙贴砖X㎡、地面铺装X.7X(详见附件);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县级自筹,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址:X-index="8">2.5计划工期X日历天;
2.6X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比选文件及聂X附属用房翻修民辅警之家项目预算审核表所含的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X施工总承包X级(含X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X专业X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X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X 年X月1日至 X 年X月5日,每日上午X时XX至X 时 X X,下午X时 X X至X 时 X X(法定节假日除外)X(那曲市色X拉萨中路塔恰拉姆C区C-X-2)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X.XX,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X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址:Xa-index="8">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X》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X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XX西藏自X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X〕X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X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X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X〕X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X〕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如本项目评审环节发现投标人拟投入主要技术人员在X履职的,则视为投标人提供人员弄虚作假的信息,并将该投标人投标行为作无效处理。
7.5如出现中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项目主要人员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职导致招标人无法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X之五以上千X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X之五以上百X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X
地 址:那曲市色X拉萨中路塔恰拉姆C区C-X-2
联 系 人:X
电 话X
X
X年X月1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