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福建 2024-10-30
招标编号:寿景林招〔X〕X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X年牛替山场抚育项目以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X〕X.X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招标人为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X建设地址:Xpan>X-X、X、X;X-X;X-X、X;X-X、X;X-X、X(X);X-X、X、X。
2.2X建设规模:牛替山场抚育项目总面积X亩。采取的抚育措施为扩穴、补植、施肥等(含管理费、税收及不可预见费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X年牛替山场抚育项目一览表,验收时以实际调查数据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低价中标法):以“X-X”小班扩穴措施单价2.2X/株为基准,取其报价与扩穴措施单价产生的差价,在施肥、补植与其他小班所有的措施上各减去相同差价作为其他小班措施的报价;竞价单位:0.1X/穴、株。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X日历天(X年X月X日前完成);
2.6 标段划X(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X年牛替山场抚育项目一览表》《森林抚育规程》(GBTX-X)等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技术规定、规范要求,并确保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检查验收,达到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森林抚育、营造林施工、X。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3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X时XX至X时XX,下午2时XX至5时XX(北京时间,下同),到
4.3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低价中标法(最低价中标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邀请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进入有效投标报价的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推荐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特殊情况:如果两家或两家以上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则投标报价相等的投标人将以抽签形式确定排序先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到场并对抽取结果签字确认,未在规定时间(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场,视为默认抽取结果,事后提出异议无效。)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X 年 X月6日X时XX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X。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参加投标者应于 X 年 11月6日X时XX前务必带现金5千X,经财务现场查验、当场密封后由林场保存,否则不得参加竞价。等到开标后,未中标者现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现金由财务收缴转为合同定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2X),未中标者3日内退还押金,中标后3天内应于林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林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X年X月6日X时XX,提X代表处(地址:X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不同标段的相关凭证原件只能对应其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X站和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公开栏上发布。
9.本项目所产生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X.联系方式
招标人:X景山国有林场
地址:Xan>国有林场
邮编X5X
电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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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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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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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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