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福建 2024-10-29
招标编号:寿景林招〔X〕X号
致:寿宁县富林农林专业服务队X、宁德市蕉X、寿X、寿X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X年抚育间伐(精准提升)项目以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X〕9.X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招标人为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X,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X建设地址:X。
2.2X建设规模:抚育间伐总面积X亩,其中出材量为X.1立方米,其中全面割灌除草除萌修枝为X亩。采取的抚育措施为抚育间伐、全面割灌除草除萌修枝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X年抚育间伐(精准提升)项目,作业面积约X亩,其中X亩需要全面割灌劈草除萌修枝。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低价中标法):以全面割灌除草除萌修枝的X亩单价XX/亩进行招标(间伐材以XX每立方米计算,出材以实际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X日历天(X年X月X日前完成);
2.6 标段划X(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X年抚育间伐(精准提升)项目提报表》《森林抚育规程》(GBTX-X)等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技术规定、规范要求,并确保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检查验收,达到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森林抚育、营造林施工、X。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X时XX至X时XX,下午2时XX至X时XX(北京时间,下同),X代表处(地址:寿宁县胜利街X-2号二楼(X旁))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招标文件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X年X月X日X时XX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X。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参加投标者应于X年X月X日X时XX前务必带现金2千X,经财务现场查验、当场密封后由林场保存,否则不得参加竞价。等到开标后,未中标者现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现金由财务收缴转为合同定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1X),未中标者3日内退还押金,中标后3天内应于林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林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X年X月X日X时XX,提交地点X代表处(地址:寿宁县胜利街X-2号二楼(X旁))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不同标段的相关凭证原件只能对应其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X站和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公开栏上发布。
9.本项目评标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X.联系方式
招标人:X景山国有林场
地址:Xp> 电话X
联系人:Xp>
招标代理机构X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X-2号二楼(X旁)
邮编X
电子邮箱: /
电话X
传真X-X
联系人:Xp>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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