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4-11-22
公开时间X小时前 | 公 X管理人 | |
X于X年X月X日依法裁定受理X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X为X管理人。本案适用快审程序审理,X的债权人应于X年X月X日前,向X管理人广X(联系人:陈燕雪律师,电话X-X、X,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通路X号智富大厦X层,PC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X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X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义务,向管理人交付X的主要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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