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X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期限及一债会时间公告
(X)长江华云破管字第4号
四X各债权人:Xn>
X年X月X日作出(X)川X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X对四X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X年X月X日作出(X)川X破X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新X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的决定,四X的债权人应于X年 1 月 6 日前(含1月6日)向四X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X配,不再对其补充X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定于X年1月8日上午9时XX在。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管理人特别说明:
一、管理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债权申报公告或通知及相关债权申报材料,不代表管理人对债权人身份及债权金额的确认。债权人身份及债权金额的确认需经过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X裁定确认等法定程序。
二、为避免后期集中申报可能导致债权审查不充X,影响债权人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尽早、及时申报。
三、具体申报方式详见《债权申报须知》及相关附件。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Xn> 高媛媛 联系电话:X X X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点--下午5点
地址:Xn>X号楼1楼
特此公告
四X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长江华云】附件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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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华云】附件5.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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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华云】附件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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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华云】附件9.自然人债权人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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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华云】附件2.债权申报登记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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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华云】附件4.虚假申报债权法律风险提示及债权人承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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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华云】附件6.参会信息采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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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华云】附件8.机构债权人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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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华云】附件X.债权人需提交材料对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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