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2破316号厦门帝翔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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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闽02破316号厦门帝翔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4-11-2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4)闽02破316号厦门帝翔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X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X小时前

    职工债权的公示

    X)破管字第X号

    下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X(下称“厦门中院”)于X年9月X日作出(X)闽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X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X年X月X日作出(X)闽X破X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信实律师事X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裁决以及厦门市同安X年9月X日,帝翔X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统称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X,X.XX(详见《职工债权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现将职工债权表予以公示。职工对职工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同时应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在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即X年X月X日前)厦门中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如上述期限届满,职工既未向管理人申请更正,也未向厦门中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视为职工《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提请厦门中院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

    特此公示。

    二〇二十一二十五

    附:

    1.

    2.管理人联系人:X,联系电话:X。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X-1号二轻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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