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苏 2024-11-25
公开时间X钟前 | 公 X管理人 | |
X
遗失作废公告
(X)捷圣破管字第X号
X(以下简称捷圣公司)因不能清偿到X于X年8月9日作出(X)苏X破X号民X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X年8月X日作出(X)苏X破X号决定书,指定南通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履行职责。但管理人至今未接管到X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章等资料。为防止破X资料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现公告X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章等资料自X年8月9日起遗失作废。
X管理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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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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