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海南 2024-11-25
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名称:美兰区海府路X号海南省公安厅大院A栋住宅楼二单X符晖、陈卫等业主
2.建设项目名称:海口市海南省公安厅大院A栋住宅楼二单X加装电梯
3.建设项目位置:美兰区海府路X号
4.方案审批内容:
海南省公安厅大院A栋住宅楼二单X位于美兰区海府路X号,楼体为工字型,现该住宅楼符晖、陈卫等X户业主申请加装1部电梯。经审查:
(1)海口市美兰区海南省公安厅大院A栋住宅楼二单X共9层X户业主共有(一梯四户),合计房产专有部X总面积为X.X㎡,X户业主签名同意加装电梯,合计房产面积X.X㎡。核实参与表决加装电梯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部X面积均达到本单X2/3以上,且表决同意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占参与表决人数及专有部X面积均达到3/4以上,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要求;
(2)申请业主拟在该住宅楼内侧处加装一部电梯(无机房),拟加装电梯长2.5米,宽2.2米,三层至九X外墙开洞口与增加电梯连通;加装电梯增加总建筑面积为X.X㎡,占地面积 5.5㎡;
(3)拟加装电梯为钢结构,外立面采用米黄色和红色金属雕花板,造型以及位置与建筑主体相协调,设计单位已就结构安全出具相关说明;
(4)拟加装电梯不影响原有楼梯疏散通道,不影响该小区原来的车行道和消防通道。
现按照《海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和建议,按程序进行公示。(异议反馈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等材料)。
1.公示主体:海口市美兰区营商X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X24年X月X日至X24年X月4日)
3.
(***) 、建设项目现场;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Xa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青年路X号海口市美兰区营商X,邮政编码:X;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随信附带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5.咨询电话:X,联系人:Xn>王工、桂工。
海口市美兰区营商X
X24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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