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四川 2024-11-25
项目编号 | GRXSCX-2 |
---|---|
项目名称 | 广X市青X高家院小区共计X套住宅房地产处置——3#楼3-1-5-4住宅用房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X,XX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X-X-X |
交易方式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交易标的详见《资产明细表》。标的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租赁。二、交易标的按现状X套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资产明细表》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充X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X所(以下简称“广X所”)报名后,则视为充X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四、本次交易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或按揭方式支付价款。采用按揭方式付款的,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与银行衔接按揭手续办理事宜,确认能够办理按揭手续后方可报名参与。否则,成交后,若因按揭手续影响到交易价款支付,意向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首付比例按按揭贷款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按揭手续需由受让方自行与银行衔接办理。五、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须于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产权交易合同》,同时一次性结清全部价款(一次性付款客户)或首付款(按揭客户)。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六、广X所确认收到生效的《房屋产权交易合同》和转让方交易服务费,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其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部X作为交易价款的一部X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七、转让方承诺在《房屋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X个月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受让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八、小区设有物业,物业管理费为1.1X/㎡·月,交X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九、其他内容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房屋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