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单位: X
二、招租资产信息
1.租赁资产名称:厦门市思明区文园路X号之2店面
2.租赁资产现状:租赁标的物是一幢主体为七层建筑物中的第一层店面,有产权证,普通装修,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3.租赁资产面积:计租面积X平方米
4.出租原因:租赁合同提前终止
5.租赁用途:商业经营(含商品X售或轻餐饮等商业行为,轻餐饮仅限非油烟轻食饮料类),禁止经营明火类餐饮、禁止安装使用影响消防安全相关设备设施。
6.租赁期限:自租赁资产交付之日起3年(含装修免租期)
7.装修免租期X个月
8.租赁底价:本项目租金底价为XX/平方米/每月(其中不含税租金X.XX/平方米/每月,税金5.XX/平方米/每月)
9.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至第二年不递增,第三年起每年以前一年为基础递增5%。
X.租金收缴方式:季度收缴
X.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含水电保证金)
X.租赁物有关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卫生、日常维护修缮等费用及与中标人使用租赁物产生的其他费用概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X
五、投标方式:现场无上限次数报价,以公开竞价租金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报名期限届满仅有一家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公开竞租,则以不低于招租公告的租赁底价与其确认中标价。
六、投标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机构组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国籍)、均可报名。
七、资格审查:身份证件、户口本、营业执照、经营资质、银行
征信等证明文件,具体提交材料X
(1)意向竞租人为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企业资信报告原件(
信用报告出具日期需在报名期内有效)。
(2)意向竞租人为自然人:X>①持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手印;
②中国人民银行出具自然人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需在报名期内有效)。
八、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或自然人(含其新设立的企业)不能参加竞争租赁:
(1X管理范围内资产租金或相关费用的,且至开标前尚未交清的;
(2)与厦门X公司管理范围内资产涉及纠纷,且至开标前纠纷尚未解决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X公司承租信用体系负面清单的;
(5)在中X系统上列为
失信或限制消费人员记录;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九、竞租报名有效期: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十、现场报名地址:X询电话X-X 联系人:Xr />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