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市X《关于
X年吉安市推进牛羊渔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项目和稻
(
莲
)
渔综合种养项目的批复》(吉市农规计字〔
X〕
2
号)
和《关于印发〈吉安市
X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渔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和〈吉安市X年省级农业技术服务与应用专项(水产种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农规计字〔
X〕
3
号)
两个文件精神
,按照省、市
项目申报
要求,现就
申报
X
4
年
省市级渔业发展
项目
奖补资金的有关事项
公
告
如下:
申报类型:
稻
(
莲
)
渔综合种养
基地建设
项目
1个
、
稻螺综合种养基地建设
项目
1个
。
申报主体:
本地
具备法人资质
的
水产养殖
企业、
农民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渔)场
、
水产养殖户
等经营主体。
申报条件:
要求发展集中连片
稻
(
莲
)
渔综合种养
基地规模
X亩(含)以上,稻螺综合种养基地规模X亩(含)以上
,
并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SC/TX.1-X)和
《稻渔综合种养通用技术要求》(
GB/TX-X
)
要求
。
奖补标准:
按新增稻(莲)渔和稻螺综合种养面积
XX/亩进行补助。
申报时间:
X年X月X日至X日。
申报程序: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批复下达的任务指标,组织稻(莲)渔、稻螺经营主体申报,申报主体向县
渔业主管部门
提交项目申报书,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土地租赁协议、基地现场图片、奖补面积测量平面图(含沟坑占比)、承诺函(含基地建成时间与基本情况、未获得过其他任何稻(莲)渔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补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县渔业主管部门择优确定项目实施点,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批复,同时将实施方案与项目建设任务表行文报市X备案。
联系电话:
X-X
附件:
1.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SCTX.1-X).pdf
2.
《稻渔综合种养通用技术要求》(GBTX-X).pdf
X安县X
X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