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
供应商基本要求:(一)投标单位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相应合同的能力。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投标人具备履行本次投标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五)投标人参加本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记录。 (六)制造商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相应的质量/环保/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和资质或生产许可,具有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服务体系; (七)代理商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可靠,具有本企业或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的质量/环保/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应的产品销售资质,具有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服务体系。代理商应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的授权书; (八)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多家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X与其控股公司; 3X或控股公司;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九)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标地址:X灰用于生产
标段/包编号X-X
标段/包内容:采购一批石灰用于生产
开标地址:X石灰询价
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实施地址:X>文件获取地址:X>标段/包名称X年X月石灰询价
项目实施地址:X>项目概况:采购一批石灰用于生产
标段/包编号X-X
标段/包内容:采购一批石灰用于生产
附件名称:公告签章文件.pdf
文件获取地址:X>
源文及附件下载地址:X;noticeType=1&publishStatu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