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水系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GCZH-LPX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平市水系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已由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乐X,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乐平市水系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主要包含河道X。
拟对乐平市馆口水、官将水、魁堡水、良坑水、炮台山水、槎源水、洪源坞水、九墩水、丰源水、兰坑水、龙亭水、石谷水、石溪、横山水、童家湾水、邹坊水、安公源水、余家咀水、东源水、金鹅山水、马涧桥溪、泗源坞溪、东源坞溪、白土水、杨桥水、朱桥水、南畈水、浴源水、梅树坞水、江源坞水、双溪、范家村水、杨安水等X条河道进行综合治理,河道水面面积约X亩,河道治理总长度约X.6km,其中河道清淤疏浚长度约X.4k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河道清淤疏浚、杂草清理、河道生态治X(包含X、沿河湿地修复、边坡治理X、污水排口治理、生态护岸、护栏安装、水生植物、堤顶公路改造及防洪墙),本项目总投资为X.XX。其X费用X.XX,设备购置费用X.XX费用X.XX,其他费用X.X其他费X.XX、预备费X.XX、建设期利息X.XX)。
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约为X.XX(其中勘察设计费X.XX;费约X.XX;设备购置费用X.XX;预备费X.XX)。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X施工、设备安装及X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X:划为1个EPC(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X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X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有X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给水排水X师及以上职称;
(7)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X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X〕X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9)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X)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X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X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X)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X)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X所属的不同投标人,只允许X所属的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则以递交标书最早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参与的投标人标书不予受理);
(X)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X)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在江西XX站(***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XX年X月X日X:00时,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8楼8号开标室(委综合楼8楼X号)。
6.2本项目采用非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场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投标人无须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西X(***.cn/)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从“其他类型(投标人)”板块(注:申请人必须先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X上开评标”系统,使用账号或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未按要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7.2 有关本次EPC(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X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7.4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相关文件执行。
7.5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6异议提出与答复
7.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X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7.6.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开标室现场作出答复。
7.6.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X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X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X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XX址:***和中国招XX址X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地 址:江X市乐平市城北新区国资综合大楼
联 系 人:Xt>朱鹏
电 话:1X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林带秦创智谷产业园EB区X号
联 系 人:Xt>叶先生
电 话: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