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说明 1.1采购内容:东营X公司案件代理(含执行)及专项委托服务,采购满足期1年。
1.2采购包划X:本项目不划X采购包。
1.3预算金额X,X.XX(不含税),X,X.XX(含税)。
1.4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确定1家中选人,中选份额X%。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考《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鲁价费发〔X〕X号)的规定收费设置基准价,各项限价为折扣系数X%。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法律服务(联合采购) | 项 | 1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2.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2.2.2须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X执业许可证》。
2.2.3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X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2.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X公司或X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X年X月1日至今)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
2.2.6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X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本项目实行线下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获取时间X年X月X日X时XX至X年X月X日X时XX(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应答人,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到采购人邮箱,采购人收到上述资料后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到应答人邮箱。本项目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
3.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X年X月2日9时XX,地址:Xgdiv2" class="change-to-editor">3.3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邀请所有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
3.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3.4.2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应答人递交的。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地址:X
联系电话X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