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021)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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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23021)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冶金矿产原材料,能源   河南   2024-11-2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523021)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X-X-X-X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X,X

    5. 发货地:河南省,安X煤矿)

    6. 到货地:河南省,安阳市,林X

    7. 报价单位X/吨

    8. 交货日期X-X-X 至 X-X-X

    9. 运距X

    二、交易平X公X(汽 运 煤 承 运 合 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X 签订地址:X: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条款:

    一、交货地点、供煤地点、品种、质量、数量

    交货地点 发货地 品种规格 数量(吨)
    林县站 原煤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Qnet,ar ≥矿方化验热值-X千卡/千克。

    三、计价方式:

    1.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山西X常村矿、高河矿、王庄矿、余吾煤业,在货物交付甲方前,有关本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运输费用(包括矿发协调、运力协调、站台费、车头租赁、环保抑尘、亏吨、短盘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货物交付甲方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负责协调煤矿装车。

    2.运费结算价X,ar ≥矿方化验热值-X千卡/千克时,运费结算价为中标价X/吨为基准, Qnet,ar<矿方化验热值-X千卡/千克时,每降低1千卡/千克,运费结算价按对应的价格下调0.XX/吨。以上考核金额从运费结算金额中扣除。乙方承运实际数量高于合同数量时超出部X仍按照本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运费结算方法:

    甲方以入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热值)作为承运结算依据。燃煤全部到厂验收合格及票据齐全后,以银行现汇、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开始支付运费,一票制结算,全税额税率为9%,按月X矿结算(以煤炭结算周期为准)。

    运费结算单价=中标价X/吨-热值考核

    1.亏吨计算公式:

    汽运途损在矿发量1.2%以内时(含1.2%),运费结算金额=实收数量×运费结算单价

    汽运途损在矿发量1.2%以外时,运费结算金额=实收数量×运费结算单价-亏吨数量×煤价

    汽运途损:合同周期内矿发数量-合同周期内到厂数量

    实收数量:合同周期内实际到厂煤量-扣吨煤量

    亏吨数量:合同周期内矿发数量×X.8%-合同周期内实收数量

    2.盈吨计算公式:运费结算金额=矿发数量×运费结算单价

    五、新能源运输要求调X价:

    运输车辆需逐步采用新能源车运输(属于新能源车为充电车或充氢车),若地方环保要求高于此标准参照地方环保要求执行,执行情况如下:

    1.X年X月1日至X年X月X日期间,新能源车占比要求及考核情况如下(新能源车占比数值只舍不入保留X数):

    每日使用新能源车占比≥X% 不考核
    每日使用新能源车占比<X% XX/车*未达到累计X%对应的车数
    累计使用新能源车占比≥X% 不再进行每日考核
    累计使用新能源车占比<X% XX/车*未达到累计X%对应的车数

    累计使用新能源车占比<X%时与每日不进行重复考核,并由承运方承担停运后相应后果(如停止发运后,出矿车辆未及时进厂等)。

    2.X年X月1日至X年X月X日期间,新能源车占比要求及考核情况如下(新能源车占比数值只舍不入保留X数):

    每日使用新能源车占比=X% 不考核
    每日使用新能源车占比<X% XX/车*未达到累计X%对应的车数

    备注:如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按照实际环保政策要求执行,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质量协议:

    1.亏吨时数量以甲方入厂计量为结算依据,扣吨、煤量按照《入厂煤异常验收管理办法》中约定执行;盈吨时数量以矿发量计量为结算依据。

    2.以甲方化验热值为结算依据(甲方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且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经申请同意后乙方有权对甲方采制进行全过程跟踪。若对化验结果有异议,乙方需于甲方化验报告出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第三方裁决;若在限定期内不提出异议,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其它条款仍按照煤炭买卖合同执行。

    七、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煤炭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在货物交付甲方后起,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2.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调运计划要求进行燃煤倒运,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

    3.保证金:乙方参与竞价时,在二次报价截止前交付金额1X竞价保证金否则开标后视为无效报价,二次报价截止后中标单位2个工作内缴纳XX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合同。合同期内乙方履行完合同后,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乙方如未提出申请,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自动进入下一竞价周期。乙方因极端天气或者发生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乙方未提供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的,甲方有权不予签订合同。

    4.合同生效之日起X小时之内启动发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3个月竞价资格;若因极端天气或者发生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另行协商。与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不冲突。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煤炭运输过程中,如出现商业纠纷且双方协商未果后,须向甲方所在地安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确保原煤运输安全,如出现运输途中丢失、掺假、注水、异常亏吨等现象,X《入厂煤异常验收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乙方运煤车辆司乘人员应妥善保管相关运输票据,因乙方票据丢失、票据不符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相关人员及运煤车辆在承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应提前向甲方预报煤车类型、车数、供煤数量、装煤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装、接卸工作。联系人:XX-X。

    5.乙方按照甲方的调运计划组织煤源、装车、发运;若煤种、煤质发生改变,甲方有权拒绝接卸,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装车前X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装。

    6.乙方承诺X《供应须知》、《汽运煤车辆进出厂管理制度》、《入厂煤异常验收管理办法》、《煤质纠纷管理办法》、《安全协议书》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7.如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 协商调X合同价格及履行数量。

    、执行时间: (执行日期以矿发日期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承 运 方(乙方)
    承运方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Xn>
    委托代理人:Xn>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委 托 方(甲方)
    委托方名称(章X
    法定代表人:Xn>
    委托代理人
    电话X-X
    开户X
    账号X
    纳税人登记号 : X
    邮政编码X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X

    2. 联系人:Xp>

    3. 联系电话X

    六、备注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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