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广东 2024-11-22
科学城X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科学城X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X-X)(以下简称“本项目”),于X年X月X日在
一、招标公告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
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自X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X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XX施工X总承包施工部X业绩。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X。投标人须X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X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X内X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X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X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X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X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 a.适用于施工X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X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中标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X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X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合同金额)为准。在X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X施工总承包(原X施工总承包)】。 b.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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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有修改,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三、招标文件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X.2.2 资格审查文件: |
(X)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联合体各方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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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X:审查项目 |
投标人完成X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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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X:须审查的资料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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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部X专用条款 |
X、担保 X.1X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X 支付担保保函 。 (2)承包人按如下方式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① 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担保金额为中标价X%的履约担保,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为银行保函的,须广州市内X行以上的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保函X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履约银行保X尚未竣工的,承包人应自觉办理保函延期手续,确保担保期限不出现空缺,否则,发包人X款。 首次办理履约保函,如合同工期低于1年的,担保期限可按合同工期,如合同工期高于1年的,担保期限不低于1年。 履约保函办理延期手续时,若项X量不足一半,担保金额按中标价的X%;若项X量超过一半,担保金额可按中标价的5%;其他特殊情况需调X的,需报发包人审议同意。 ② 履约担保的返还方式:履约担保为银行保X验收合格后返还承包人。 银行保函的管理和格式按《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XX保函管理细则》执行。 (3)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是对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承包人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发包人均有权提出索赔。 |
X、担保 X.1X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X支付担保保函。 (2)承包人按如下方式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① 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担保金额为中标价X%的履约担保,担保形式执行《关于规范招X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X〕X号)规定。担X尚未验收的,承包人应自觉办理担保延期手续,确保担保期限不出现空缺,否则,发包人X款。 首次办理履约担保,如合同工期低于1年的,担保期限可按合同工期,如合同工期高于1年的,担保期限不低于1年。 履约担保办理延期手续时,若项X量不足一半,担保金额按中标价的X%;若项X量超过一半,担保金额可按中标价的5%;其他特殊情况需调X的,需报发包人审议同意。 ② 履约担保的返还方式X完工验收合格后返还承包人。 (3)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是对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承包人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发包人均有权提出索赔。 |
三、本项目原定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作相应调X,具体的招投标活动X公司X站中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招 标 人:X财政投资建设X
招标代X
日 期:X年X月X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X、广州开发区建X、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X及广州开X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X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X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X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同时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视为该投标人违反了招标公告第九条的规定,不作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无效标处理的依据。)
十、本单位承诺中X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X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X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一、我方保证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二、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X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X〕X号)、《广州市住房和X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X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X〕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X的通知》(穗埔建﹝X﹞X号)、《黄埔区住房和X 广州开发区建X关于进一步规范X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X﹞X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X改或X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X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X包。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X、广州开发区建X、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X及广州开X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X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X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X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同时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视为该投标人违反了招标公告第九条的规定,不作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无效标处理的依据。)
十、本单位承诺中X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X在
十一、我方保证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二、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X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X〕X号)、《广州市住房和X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X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X〕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X的通知》(穗埔建﹝X﹞X号)、《黄埔区住房和X 广州开发区建X关于进一步规范X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X﹞X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X改或X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X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X包。
十五、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联合体成员方,如有)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